关于征集《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 气凝胶》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浏览数:215次
各相关单位: 随着新《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文件的发布实施,团体标准已成为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提升行业话语权、抢占市场制高点的重要抓手。在科技进步和新型材料不断涌现的创新背景下,气凝胶的制备和应用将越来越广泛。未来,气凝胶将在环保、能源、材料、航空航天等方向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重塑这些领域的未来。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标委联〔2023〕19号)、《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建标〔2022〕24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气凝胶产品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科学开展气凝胶低碳产品评价工作,引导气凝胶生产企业低碳生产。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正式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气凝胶》团体标准立项调研工作。为切实做好《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气凝胶》团体标准编制宣贯工作,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管理要求,现面向接函单位公开征集《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规范气凝胶》团体标准起草宣贯单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0月底。 为保证标准制定的公正性、适用性,请接函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接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标准意义 (一)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企事业单位申报“绿色制造”“绿色建材评价”等项目补贴。 (二)提升企业的话语权、行业竞争力,树立行业标杆。 (三)为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提供标准化依据。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愿意承担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起草费用、技术和人力支持。 (三)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体现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姓名。 (二)本标准升级成国家、行业标准,或本标准修订时,享有优先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牌匾及证书,授予起草人证书。 四、申报要求 起草单位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以下地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乐志斌 15010177790 电 话:010-52266117 邮 箱:csbmie2023@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紫金园写字楼A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