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申请加入本团体会员的要求:
一、 凡从事行业技术经济和经营管理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拥护本会章程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二、 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咨询、生产等企事业单位以上及有关学术性群众团体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三、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向研究会秘书处提交会员申请表;
(二) 经本会会员推荐或本单位推荐;
(三)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 由常务理事会发给会员证书。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个人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或其它有关活动;
3.优先获得本会出版的学术资料;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单位会员的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2.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活动;
3.优先得到本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4.可请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和有关的知识产权讲座等。
五、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4.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7.自愿捐赠活动经费。
六、退会 会员退回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承认除名。
七、为广泛吸纳会员,奖励措施如下:
(一)对积极主动推荐外单位或个人加入我会会员的人士,在新会员按照程序顺利加入我会并交纳会费后,将按该会费的20%回馈给推荐人作为劳务费。对于推荐新会员过程中,起到中间推荐作用的个人,在以上劳务费中提取30%回馈给中间介绍人。
(二)对于被推荐成为我会副会长的单位及个人,需经我会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符合条件后方可加入我会。